一般防诈骗宣传,元洲辉喑的每年,都是在一个月的上月底,至下一个月的月初这段时间进行的。
而月中的一段时间,大概半个月十五天左右,倘若没有宣传,仅靠人们习以为常的记忆,差不多一周就会不可避免地潜意识淡忘。
暂时忘记了宣传防诈骗相关事宜的人们,自然面对外来的迁移者,几乎不会主动提及。
除非是听到或看到,有什么与之相关相似的一类提醒式交流信息,才会有人说“哦,说起这茬,我想起之前政府来这做过防诈骗宣传的事……”,也才会能重新将防诈骗宣传的意识,传递到完全不知晓该情况一点的他人身上。
但若,那个“他人”只有一人呢?
并且也没主动告知知情者,相关提醒式交流信息的一个人。
这个人是不是终究难逃变为“受害者”?
“媛姐是四年前是自己被那‘有偿献血’的幌子给骗了,她的目的是为了拿到献血后的不菲报酬,给耿家庄的大家……乃至帮助过她的人,以这种方式来‘回报’吗……”
“这……这样吗?!那她肯定不会说自己是涉及了诈骗内容的话啊!怪不得之前耿家庄的大伙儿全都不知道!她自己没说啊!大伙儿也因为时间长了暂时淡忘这事了,也没跟她说啊!……”
“耿家庄的人,难道猜不出这来路不明的匿名‘感谢金’,是那个叫王媛的丫头送的吗?!……”
“……媛姐应该是将那些钱,先投到了庄里的‘外界公款捐赠’处,那里是元洲社会各公款慈善机构,为元洲各地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程度的大姓氏村落城镇,捐赠的匿名爱心社会公款,用于该被捐赠地发生意外情况后的紧急资金储备……”
被捐赠到这批公款中的钱,也就相当于是一种变相的“洗钱”,里面的钱无论再怎么多,都只会被认为和算作爱心社会公款来对待。
龙焱也是想起去年王媛给他唯一寄的回信中,那两百块不多不少的红包,再回想起之前,王媛给他和问华又送来的品质不好稻梗饰品。
这两种送礼情况就起了冲突矛盾——能在去年罕见地送给自己实际金额,为什么今年就变成只能送饰品了?
如果说之前那个是过年送的,有节日习俗影响,所有送出有实际使用价值的礼物倒也不算什么问题。
再说饰品什么的对龙焱而言,是比金钱还要重要的,王媛送给他做这个作为什么纪念也可以理解。